关于做好“青蓝工程”2016年度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01-11浏览次数:802

       请有意向的老师将申报材料于2016年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学院人事办公室329,同时将推荐表与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chenkeme@seu.edu.cn
申报材料包括:
1.各培养对象推荐表(见附件,需填写至院(系、部)评议推荐组意见并签字盖章;第八项培养计划、措施需填写,不签字;均一式五份)
2.《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
3.推荐对象的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均需所在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
4.各培养对象的推荐人选需提供近5年内代表性专著、论文2本(篇),均为原件。


相关通知与材料见附件

关于做好“青蓝工程”2016年度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2016年青蓝申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