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2019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细则

发布者:机械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9-09-29浏览次数:1143

机械工程2019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细则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19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成立“博士新生奖”专家评审组,并制订学院评奖工作细则。

一、专家评审组组成

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组员: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有学生申报者回避

秘书:付老师

二、评奖条件

(一)本科直博生: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且本科成绩排名位列所在专业前5%或在所学领域最高水平的学科或科技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

(二)硕博连读生:

研一申请者:本科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且本科成绩排名位列所在专业前5%或在所学领域最高水平的学科或科技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的推免生或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位列录取专业前5%的统考生。

研二和研三申请者:

  1. 申请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申请者排序在前三)且有个人获奖证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人民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国家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直接授予的奖励,以及国家一级学会颁布的科技奖。

  2. 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已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见《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考核标准(2018版)》。SCI论文按照中科院最新发布分区排序;1篇SCI收录等同于2篇EI收录;独立第一作者优先级高于共同第一作者,高于第二作者。

  3. 申请人授权发明专利(限申请人为前2名发明人的专利)。

    优先级次序依次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学术论文>授权专利。

  4. 申请考核生:

  5. 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国外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全日制应届(往届)硕士生,硕士课程成绩优异;

  6. 申请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申请者排序在前三)且有个人获奖证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人民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国家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直接授予的奖励,以及国家一级学会颁布的科技奖。

  7. 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已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见《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考核标准(2018版)》。SCI论文按照中科院最新发布分区排序;1篇SCI收录等同于2篇EI收录;独立第一作者优先级高于共同第一作者,高于第二作者。

  8. 申请人授权发明专利(限申请人为前2名发明人的专利)。

    优先级次序依次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学术论文>授权专利。

  9. 未达到上述条件,但学术、科研能力特别突出,并具有突出发展潜力者,需提供至少3位博士生导师联合推荐的推荐书。

  10. 以上成果须在2016年91日至2019年915日期间取得方可认定。

      

    三、推荐名额

    我院2019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共34名,推荐名额不超过10%

      

    四、日程安排

    (一)928日前,学院成立专家评审组,制订学院评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同时在院内公布。

    (二)1010日前申请者将《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相关证明纸质材料(表格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送至学院机械楼337院办付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1018日前,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评价申请者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及成果奖励);并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重点评价申请者的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领军人才潜质)采用打分方式确定推荐名单和排序:

    总成绩=材料分*80%+答辩分*20%

    公开答辩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推荐结果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将推荐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将按程序组织复议。

    申诉电话:025-52090509邮箱:2806859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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