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经过学生本人申请,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学院组织答辩初审,现将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批)初审结果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奖助学金评审组申诉。
一、注意
第二次申请的同学:在本次(第二批)评审中拟推荐奖项与第一次评审拟推荐奖项(9月27日学院官网所发公示)发生变更的同学,拟推荐获得的奖学金项目以本次公示为准,其上次所获推荐奖项自动作废,并按照本次通知要求重新提交材料。
拟推荐奖项未发生变更的同学无需再次提交材料。
本次新申请的同学:获拟推荐同学按照本次要求提交材料。
二、系统申请
请拟推荐同学在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申请,如因个人原因错过申请时间自行承担。
所有奖项系统申请时间:11月1日-11月4日
三、材料提交要求
1.国家奖学金
电子材料:(11月4日17:00前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1)附件1:(学院/大类)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申请审批表(确保身份证后四位格式正确,不能为0000,因此影响奖学金评定,结果由本人承担);
(2)学生个人电子成绩单(命名为“学号+姓名+成绩单”);
(3)各类特殊情况说明(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何种特殊情况说明”)。
注意:国家奖学金需要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填写,请同学们填写的时候先确认该栏是否可以下拉选择,能选择的栏目不能自行填写;
申请理由等所有填写内容均应是2023-2024学年经历;
所获奖项可以选择不填,如填写,所有相关信息均应和获奖证书保持一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纸质材料:(11月4日17:00前提交至辅导员)
(1)附件2:《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电子材料:(11月4日17:00前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1)附件3:《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2)学生电子成绩单(命名为“学号+姓名+成绩单”)
3.校长奖学金
纸质材料:(11月4日17:00前提交至辅导员处)
(1)附件4:《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需按表格上的提醒完整填写表格并签字盖章;
(2)成绩单(由教务出具并盖章),成绩单上应有2023-2024学年平均学分绩点。
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
2024年11月1日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申请审批表.xlsx
附件3. 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4: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2023-2024学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