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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南大学2016年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宗涛发布时间:2016-09-20浏览次数:3266

关于开展东南大学2016年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班级: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院(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名额分配

各奖项名额分配表
奖项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13级222
14级5214
15级6214
合计13630


三、  评选程序

1、院(系)名额分配:参见《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三);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6年度的东南大学贫困生;

3、申请人需通过新学工系统申请http://mynew.seu.edu.cn,奖惩管理进行申请,院(系)组织评审,院系审核网址http://newxg.urp.seu.edu.cn/epstar/login/index.jsp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22日-10月12日;

4、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

5、公示名单经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报送教育部;

6、教育部正式批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四、 评选时间安排

1、请于9月23日前将《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上交班长,班长上交年级长,年级长统一送交辅导员;

2、9月24-9月26日,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院内初评

3、9月27日,评比结果院内公示5天;

4、10月8日前,获得相应资格的学生完成在新学工系统申请并提交纸质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请参考模板进行)至辅导员处。



注:1.相关评选条例和表格见附件,务必仔细查看;

    2.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中若申请两项奖学金,请注明优先级;

    3.申请校长奖学金的同学只需在9月23日提交《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及手写申请书一份,不须后续系统申请。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二: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六: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三: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docx

附件四-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四-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模板).doc

附件四-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模板).pdf

附件五: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