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南大学2016年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班级: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院(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名额分配
各奖项名额分配表 | |||
奖项 | 国家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13级 | 2 | 2 | 2 |
14级 | 5 | 2 | 14 |
15级 | 6 | 2 | 14 |
合计 | 13 | 6 | 30 |
三、 评选程序
1、院(系)名额分配:参见《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三);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6年度的东南大学贫困生;
3、申请人需通过新学工系统申请http://mynew.seu.edu.cn,奖惩管理进行申请,院(系)组织评审,院系审核网址http://newxg.urp.seu.edu.cn/epstar/login/index.jsp,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22日-10月12日;
4、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
5、公示名单经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报送教育部;
6、教育部正式批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四、 评选时间安排
1、请于9月23日前将《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上交班长,班长上交年级长,年级长统一送交辅导员;
2、9月24-9月26日,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院内初评;
3、9月27日,评比结果院内公示5天;
4、10月8日前,获得相应资格的学生完成在新学工系统申请并提交纸质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请参考模板进行)至辅导员处。
注:1.相关评选条例和表格见附件,务必仔细查看;
2.《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中若申请两项奖学金,请注明优先级;
3.申请校长奖学金的同学只需在9月23日提交《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及手写申请书一份,不须后续系统申请。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三: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docx
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