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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会内部奖惩制度

一、概要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会奖惩制度由学院团委老师指导监督,研会主席团、秘书处制定,执行。主要用于考核研会部长、部门干事,并做出相应奖励、惩罚措施。考虑到制度合理性,此制度只作为行为规范而非绝对需遵守的规定,因此,此制度制定初衷是用于提醒研究生会干部、成员工作需注意事项,并在出现需要奖励、惩罚相关部门或人员时,作为主要制度依据。具体出现问题时,仍需要相关考核部门及主席团审定,方可做出奖惩。考评总结时间为每学期第17

二、主要内容

1. 考核手段

考核内容:活动前会议效率程度、活动准备充分程度、活动进行顺利程度、活动参与程度、活动好评程度。

考核周期:半年。成绩将由秘书处保存。6月底(长学期末)将对再次考核情况再次汇总,并在评出最优最差。

考核对象及审核人员:针对各部长,由主席团成员打分;针对各部门干事,由部长及副部长打分,同时各部门干事进行自我评价打分。

考核标准:采用得分制。分数为“考核者权重*得分”之和。部长打分权重为0.7,干事自我打分权重为0.3。

考核公示每年度表彰时将产生一名或两名(视部门人数而定)优秀干事与一名最需提高干事。研究生会在年度表彰大会上对优秀干事等颁发证书,并在院网上公示表彰。而最需提高干事评出后不予公开,由主席团、部长对其进行沟通、交流。



2. 奖惩力度

奖励力度:对于部门干事,若被评为优秀干事,将受到奖励,奖励包含研会评优、素质分等。所有奖励由学院团委、研会主席团及秘书处审核通过后,对照实施奖励。

惩罚力度:对于部门干事,若被评为每年度“最需提高干事”,将被要求退出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