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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关于开展2025年东南大学春学期教育基金会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蕴凤发布时间:2025-04-14浏览次数:305

年级

本学期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2025年东南大学春学期教育基金会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结合《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2025年东南大学春学期教育基金会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每名学生每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

二、评审程序

(一)名额分配

根据2025年东南大学春学期教育基金会本科生奖助学金申请对象及要求进行分配,各年级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院系审核公示

提交材料经辅导员、学院审核后,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各院系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本科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学校审核公示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报本科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后校内统一公示,并报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正式公布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评审流程

(一)学生提交《机械工程学院奖助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至各年级辅导员处、《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春季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至机械楼311各年级辅导员处,提交截止时间202541712:00,逾期不补;

(二)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奖/奖助学金答辩(助学金不答辩),答辩时长不超过3分钟,答辩时间拟定于202542118:00请申请同学加入QQ群:252422723

(三)公示拟推荐名单后,公示无异议,拟推荐学生在系统申请并提交规定纸质材料,见后续通知。

四、评选要求

(一)2021级、2022

1、在奖学金、奖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原则上按照上一学年课程成绩首修平均分占70%,综合素质分占15%,答辩成绩占15%进行排序;排序相当时,优先考虑论文发表、发明专利、科研竞赛、研学项目等情况;

2、在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原则上按照上一学年课程成绩首修平均分占85%,综合素质分占15%进行排序

(二)2023

1、在奖学金、奖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原则上按照上一学年课程成绩首修平均分占70%,答辩成绩占30%进行排序;排序相当时,优先考虑论文发表、发明专利、科研竞赛、研学项目等情况;

2、在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学生需在《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春季奖助学金申请表》申请理由中增加家庭经济情况、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情况的介绍,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将根据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平时表现以及受资助情况进行综合研判,评审出拟推荐学生名单。

(三)如遇特殊情况,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共同商议。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414



附件1:02机械-2025基金会春奖-名额分配.xlsx

附件2:华为奖学奖教金获奖人跟踪表-2025东南大学.xlsx

附件3: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2025年4月).pdf

附件4:机械工程学院春季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5: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