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按照《东南大学学院院长(系主任)助理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后三个月内重新选任院长助理。经学院党委会讨论决定并报校党委组织部批准,现启动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院长助理选拔工作。根据文件规定,我院可设院长助理2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资格:
1.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优秀,学术水平较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 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 一般在本院工作两年以上,近两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推荐方式及时间:
采取民主推荐方式,院(系)领导班子、各系(所、中心、教研室)领导班子、教授均可推荐,个人也可以自荐。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7:00。请在截止时间内将推荐人选基本信息发送至联系人邮箱seulyt@seu.edu.cn。
中共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