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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新)

发布者:邓秋怡发布时间:2024-11-15浏览次数:959

各位同学:

2024下半年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已重启,评奖项目与要求见附件1

硕士二年级及所有博士学生成绩的计算规则为:总成绩=规格化平均分+科研分+素质分*5%;

硕士三年级学生成绩的计算规则为:总成绩=规格化平均分*50%+科研分+素质分*10%。


提交材料:

学制内博士研究生可以参评,科研成果与素质分时间范围:从入学时间-2024年8月18日,如之前有获过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计入本次科研分。

2022级硕士填写《附件2:申请表》,科研分、素质分算法参见附件3/4(时间范围:2023821日到2024818日,如之前有获过企业奖学金、国家/至善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计入本次科研分)。

2023级硕士填写《附件2:申请表》,2023-2024学年科研分与素质分加分情况参照附件5,如之前有获过企业奖学金、国家/至善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计入本次科研分

《附件2:申请表》的电子材料请汇总至班长处,并于博世/比亚迪公示后,2024112316:00发送到duyao09212022@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秋季奖学金-XX-XX班-二次报名

(注:为避免遗漏,请所有需要申请秋奖的同学均提交电子版材料至班长处,包括之前已经发过的和这次补充报名的。)

请大家仔细阅读科研分、素质分细则(附件3/4)以及申请表(附件2)的填写要求,务必按文件要求填写申请表,切勿错填多填,若格式不符合要求,该条不加分。材料逾期一律不补不改。


补充说明:

1、同一学期,只能申请获得一项奖助学金,已经获得奖助学金的,已使用的成果在学制内均不得再次使用;新成果可以新申请。

2、未获得国家/至善奖学金之前,用于申请企业奖等其他奖助学金的成果可以用于申请国家/至善奖学金,获得国家/至善奖学金之后不得使用国家/至善奖学金加分成果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3、其他条件由具体奖助学金奖项文件要求为准。



附件1:机械工程学院2024年秋季教育基金会奖学金.xlsx

附件2:申请表.xls

附件3:科研分细则.pdf

附件4: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分考评办法.pdf

附件5:硕士2023级2023-2024学年科研分与素质分.xlsx

【调整】关于机械工程学院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的补充通知.docx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