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相关要求,结合《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三批)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学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评选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
名额分配:1名(第二批评审中2022级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本次评审由2021级替补)
二、院内评选流程
1、请申请奖学金的同学于11月11日14:00前将附件《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提交至机械楼317辅导员处;同时将附件《机械工程学院2023-2024年奖助励志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提交给辅导员,逾期无效。
2、答辩时长3分钟,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 且无不及格课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七)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八)申请对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且为我校认定的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