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三批)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机械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4-11-11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相关要求,结合《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三批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学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评选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

    名额分配:1名(第二批评审中2022级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本次评审由2021级替补

    二、院内评选流程

1、请申请奖学金的同学于111114:00前将附件《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提交至机械楼317辅导员处;同时将附件《机械工程学院2023-2024年奖助励志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提交给辅导员,逾期无效。

2、答辩时长3分钟,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 且无不及格课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申请对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且为我校认定的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1111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pdf

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2023-2024年奖助励志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