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2024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细则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4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成立“博士新生奖”专家评审组,并制订学院评奖工作细则。
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组员: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学院博导专家(不少于5人,申报人导师回避)
秘书:研究生秘书
二、评奖条件
(一)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本科学校来自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或国外一流大学,硕士期间曾获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科研能力突出。
申请人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部省级(含)以上科技奖励(前三且有个人获奖证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人民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国家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直接授予的奖励,以及国家一级学会颁布的科技奖。
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已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见《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考核标准(2018版)》)。
申请人授权发明专利(申请人应为第一发明人,或申请人为第二发明人且导师为第一发明人)。
(三)申请考核生:原则上,本科和硕士学校来自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或国外一流大学,硕士期间课程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
申请人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申请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申请者排序在前三且有个人获奖证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人民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国家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直接授予的奖励,以及国家一级学会颁布的科技奖。
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已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见《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考核标准(2018版)》)。
申请人授权发明专利(申请人应为第一发明人,或申请人为第二发明人且导师为第一发明人)。
三、评奖名额
我院2024级博士新生奖评奖名额不超过3 名。
四、日程安排
(一)10月10日前,学院将评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院内公布。
(二)10月12日前,申请者将《东南大学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相关证明纸质材料(申请表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送至学院机械楼309付瑜 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10月17日前,学院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评价申请者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及成果奖励);并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重点评价申请者的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领军人才潜质);通过打分方式拟定获奖名单。
公开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机械工程学院官网。
总成绩=材料分*70%+答辩分*30%
答辩要求:(1)申请人5分钟陈述;(2)专家组5分钟提问。
(四)评奖结果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将按程序组织复议。
申诉电话:025-52090509 办公室:机械楼341 联系人:孙东科、王斌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