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关于开展东南大学2024年春季教育基金会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子龙发布时间:2024-04-10浏览次数:162

年级

本学期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东南大学2024年春季教育基金会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结合《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东南大学2024年春季教育基金会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每名学生每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

二、评审程序

1.各年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东南大学2024年春季教育基金会本科生奖助学金申请对象及要求详见名额分配表中具体要求

2.学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4.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后校内统一公示,并报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5.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正式公布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评审流程

1.学生提交机械工程学院奖助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各年级辅导员处、《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春季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机械楼317各年级辅导员处,提交截止时间202441512:00,逾期不补;

2.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奖助学金答辩助学金不答辩答辩时长不超过3分钟,答辩时间拟定于202441618:30答辩地点:机械楼南高厅,等候地点:机械楼三楼休息区

3.公示拟推荐名单后,公示无异议,拟推荐学生在系统申请并提交规定纸质材料,见后续通知。

四、评选要求

1.2020级、2021级:在奖学金、奖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原则上按照上一学年课程成绩首修平均分占70%,综合素质分占15%,答辩成绩占15%进行排序;排序相当时,优先考虑论文发表、发明专利、科研竞赛、研学项目等情况;

2.2020级、2021级:在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原则上按照上一学年课程成绩首修平均分占85%,综合素质分占15%进行排序;

3.2022级:在奖学金、奖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原则上按照上一学年课程成绩首修平均分占70%,答辩成绩占30%进行排序;排序相当时,优先考虑论文发表、发明专利、科研竞赛、研学项目等情况;

4.2022级、2023级:在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学生需在《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春季奖助学金申请表》申请理由中增加家庭经济情况、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情况的介绍,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将根据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平时表现以及受资助情况进行综合研判,评审出拟推荐学生名单。

5.如遇特殊情况,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共同商议。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410

02-机械工程学院-名额分配.xlsx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pdf

机械工程学院奖助金申请汇总表.xlsx

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春季奖助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