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2023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细则

发布者:机械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3-10-09浏览次数:722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3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成立“博士新生奖”专家评审组,并制订学院评奖工作细则。

一、专家评审组组成

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组员: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有学生申报者回避

秘书:研究生秘书

 

二、评奖条件

(一)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本科学校来自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或国外一流大学,硕士期间曾获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科研能力突出。

申请人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l  申请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申请者排序在前三)且有个人获奖证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人民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国家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直接授予的奖励,以及国家一级学会颁布的科技奖。

l  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已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见《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考核标准(2018))

l  申请人授权发明专利(申请人应为第一发明人,或申请人为第二发明人且导师为第一发明人)

 

(二)申请考核生:原则上,本科学校来自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或国外一流大学,硕士期间课程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

申请人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l  申请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申请者排序在前三且有个人获奖证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人民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国家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直接授予的奖励,以及国家一级学会颁布的科技奖。

l  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已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见《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考核标准(2018))

l  申请人授权发明专利(申请人应为第一发明人,或申请人为第二发明人且导师为第一发明人)

 

三、评奖名额

    我院2023级博士新生奖评奖名额不超过2名。

 

四、日程安排

(一)1010日前学院将评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院内公布。

(二)1013日前申请者将《东南大学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相关证明纸质材料(申请表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送至学院机械楼309办公室付          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1017日前,学院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评价申请者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及成果奖励);并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重点评价申请者的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领军人才潜质);通过打分方式拟定获奖名单。

总成绩=材料分*80%+答辩分*20%

答辩要求:(1申请人不超过5分钟的ppt陈述;(2)专家组不超过5分钟提问。

公开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机械工程学院官网。

(四)评奖结果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将按程序组织复议。

   申诉电话:025-52090509,陈院长、王书记    邮箱:280685923@qq.com

 

                                                  2023 10 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