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机械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2-09-22浏览次数:921

19,20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现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评选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评选名额

 

国家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2019

2

2

8

2020

4

2

11

总计

6

4

19

所在年级符合条件人数不足由其他年级替补。

二、院内评选流程

1、请申请奖学金的同学于9月2712:00前将附件《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提交辅导员;同时将附件《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表》电子版给班长,班长汇总9月2712:00前提交至辅导员,逾期无效

2、928-930期间,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院内答辩

 

三、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各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需为上一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国家奖学金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符合校三好学生条件;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且无不及格课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八)国家奖学金的破格申请条件:

学习成绩排名在10%-30%之间,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热爱劳动,在集体中起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必须是所评学年的校级及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

(四)勤奋学习、勇于探索,本年度内各门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3.5,且无不及格课程;

(五)厚植人文素养,培养创新能力,获得校级以上竞赛奖项或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表现优秀;

(六)破格申请条件:

本年度内各门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0(含)-3.5之间,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破格申请校长奖学金。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922


附件1: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2: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3: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pdf

附件4: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pdf

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