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2021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细则

发布者:机械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1-09-26浏览次数:1092

机械工程学院2021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细则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1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成立“博士新生奖”专家评审组,并制订学院评奖工作细则。

一、专家评审组组成

组长:陈震

副组长:王斌

组员: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有学生申报者回避

秘书:付瑜

二、评奖条件

(一)本科直博生:一般应来自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本科推免排名位列所在专业前列,科研潜力突出。

本科成绩排名位列所在专业前5%或在所学领域最高水平的学科或科技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

(二)硕博连读生:本科一般应来自国内或国外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硕士期间曾获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科研能力突出。

研一申请者:本科成绩排名位列所在专业前5%或在所学领域最高水平的学科或科技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的推免生或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位列录取专业前5%的统考生。

研二和研三申请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l、申请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申请者排序在前三)且有个人获奖证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人民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国家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直接授予的奖励,以及国家一级学会颁布的科技奖。

2、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已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见《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考核标准(2018版)》。或申请人授权发明专利(申请人应为第一发明人,或申请人为第二发明人且导师为第一发明人)。

(三)申请考核生:本科和硕士一般应来自国内或国外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硕士期间课程成绩优异,并取得突出的成果或奖励。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申请者排序在前三且有个人获奖证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人民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国家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直接授予的奖励,以及国家一级学会颁布的科技奖。

2、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已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见《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考核标准(2018版)》或申请人授权发明专利(申请人应为第一发明人,或申请人为第二发明人且导师为第一发明人)。

三、推荐名额

我院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共45名,推荐名额不超过10%

  

四、日程安排

(一9月26日前学院将评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院内公布。

(二)10月10日-11日申请者将《东南大学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相关证明纸质材料(表格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送至学院机械楼337院办付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10月17日前,学院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评价申请者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及成果奖励);并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重点评价申请者的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领军人才潜质);通过___打分 ____方式确定推荐名单和排序。

总成绩=材料分*80%+答辩分*20%

公开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机械工程学院官网

要求:(1)申请人不超过5分钟的ppt陈述;(2)专家组不超过5分钟提问。

(四)推荐结果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将推荐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将按程序组织复议。

申诉电话:025-52090509邮箱:280685923@qq.com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