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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滕琳发布时间:2017-05-27浏览次数:1301

 

各年级、各班级:

国家助学贷款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并认真组织,现就做好2017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由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组成,两种贷款都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两种贷款的最主要区别: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在学校申请,只要申请一次,后面每年自动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在生源地资助中心申请,每年都要申请一次,然后逐年发放。如果准备下学年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暑期就可以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将于下学期9月份开始,有需要的同学请在暑假开始准备材料,准备材料如下: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

卡详细信息查询单(教1一楼的银行办事点即可办理)

老生须提供成绩单,并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注:

1、未成年人,即1999121日以后出生的学生,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声明的公证书原件;

学生可以持学校所发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及本人身份证在中国银行(南京市)的任意网点打印卡详细信息查询单,交易代码为037441

请不要使用传真件,否则材料审核将无法通过。如家乡很偏远,可以把父母证件的传真件复印以后带至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现场。

三、生源地贷款续贷申请

(一)非江苏籍学生续贷流程

学生续贷如需要盖章,请携带相关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盖章(610号前

(二)江苏籍学生续贷流程

由于本次预申请是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唯一渠道,请每位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注意。

1、贷款上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且不得突破贷款上限(具体以生源地资助中心要求为准)

2、学生填写

学生填写《生源地贷款学生申请信息采集表》,并提交给学院。

3、学校审核

学校提交江苏省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打印学生贷款证明并发放给学生,学生暑假凭本人的学生证、身份证、贷款证明与家长到户籍所在地的经办网点办理助学贷款申请合同等相关手续。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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