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6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机械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6-10-10浏览次数:1664

各年级、班级: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选程序

1、年级名额分配:

2016年度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机械学院)
年级国家助学金备注
一等二等三等
大一8206
大二8184
大三13208
大四01911


2、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6-2017学年的东南大学贫困生。

3、申请人需通过新学工系统申请,院(系)组织评审,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4、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并报教育部。

三、 评选时间安排

1、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学工系统开放至20161013http://mynew.seu.edu.cn。纸质材料13日之前交至机械楼317办公室辅导员处;

2、10月14日-10月17日,院内初评并公示结果;

3、10月21日,院系系统审核,材料送交学生处;

4、学生处对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一份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律打印;表格请勿改动格式,院系意见、各项签名栏,须亲笔签写。

五、注意事项

1、原则上,已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国家励志奖的同学不再考虑。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1010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