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年级:
为振兴中华民族教育事业,培养青年一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奋发进取、勇于奉献、服务社会的精神,美籍华人唐仲英先生在国内部分大学设立“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奖励有爱心、有诚信、有志向、有知识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院(系)、爱心社团分别推荐获奖候选人,学校院系依照评奖标准,按以下流程推荐候选人。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流程
本奖学金评选方式为面向全校同学,由学生自由申报,各院(系)根据《唐仲英德育奖学金条例》的相关要求和分配的名额进行初评,院(系)将初选材料报至学生处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差额评选,最终评审结果及有关材料报美国唐仲英基金会中国办事处。
二、奖学金评审范围、金额及评选条例
评审范围:2015级本科生。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分为优秀贫困生奖学金(成绩排名前50%)和优秀生(成绩排名前15%),其中唐仲英爱心社志愿者优先。请各院系在报送材料时务必注明奖学金类型。
请各院系按2015级本科生人数确定初评名额。
院系 | 初评名额 |
大于等于200 | 2人 |
200人以下 | 1人 |
金额:4000元/人/年,学生在获得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后原则上以后每年均可获得(直至毕业),经复审不合格者,学校向基金会说明原因,经核实,可作出适当调整。
三、上报材料及时间
上报材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第一页单独,二、三页正反),本表各栏一律用黑色或深蓝色笔填写,字迹要求清晰。
上学期成绩单(去教务处打印个人成绩单,请在成绩单上注明成绩排名为XX/XXX,如为贫困生,请备注贫困生类型,注于成绩排名后),优秀贫困生奖学金申请者请附上家庭情况调查表。
上报时间:请于2016年3月24日17:00之前完成新学工系统申请,将申请表送至梅仂盈老师办公室。
机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唐仲英基金会德育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