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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南大学2015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宗涛发布时间:2016-03-09浏览次数:1453

关于开展东南大学2015年度

 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团支部:

2015-2016学年,我校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共青团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共青团江苏省委十四届五中全会的部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成长成才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和进展,涌现出一批典型个人和先进集体。为集中展示我校团员青年及基层团组织的精神与风貌,进一步培育和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学校共青团事业的发展和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校团委决定于今年35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评比工作暨2015年度“五四”表彰工作,评选并表彰2015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务工作者、甲级(先进)团支部、特级团支部、国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院内评选工作安排

1、各荣誉名额分配


五四表彰各荣誉名额分配
荣誉本科研究生
12级13级14级15级合计
优秀团员66572414
优秀团干012142
甲级团支部021032

2、3月10日~3月20日,各团支部召开团支部会进行支部内部民主评比;

3、3月21日17:00前,各支部团支书请将各类申报表格、特级团支部申报材料(特级团支部在甲级团支部中产生,有意申请特技团支部的支部需准备申请材料)电子版交至本年级辅导员。

4、3月22日~3月24日,院内评比并公示;

5、3月25日,院内评比结果上报校团委。
  


二、申报要求及评选比例

(一)优秀团员

申报要求: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具体要求参见附件5《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参评范围:本科生为在籍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学生;研究生为在读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同时具有参评资格;青年教职工同上。


(二)优秀团干部

申报要求: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团的岗位,在团的岗位上取得一定的业绩;在青年团员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具体要求参见附件5《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参评范围:本科生为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学生;研究生为现阶段的在读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同时具有参评资格;青年教职工同上。



(三)团支部分级评比

1. 本科生团支部

申报要求:团支部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参与;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具体要求参见附件5《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评选项目:甲级团支部、特级团支部和国旗团支部(特级团支部在甲级团支部中产生,国旗团支部在特级团支部中产生)。

参评范围:本科生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全部团支部。



2. 研究生团支部

申报要求:同本科生团支部。具体要求参见附件5《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评选项目:先进团支部。

参评范围:研究生全体团支部。



三、上报材料要求

优秀团员、团干申报表(电子版);甲级(先进)团支部申报表(电子版);对于超过截止日期未提交且没有提前说明原因的,作为放弃申报处理。




附件:

1、东南大学2015年度“五四”表彰名额分配表

2、东南大学甲级(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3、东南大学优秀团员、团干申报表

4、院系考核评比结果汇总清单

5、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



共青团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附件1 东南大学2015年度“五四表彰”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 东南大学甲级(先进)团支部申报表.docx

【附件3 东南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申报表.docx

【附件5 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5修订版).doc

【关于开展东南大学2015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初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