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差额评比。
二、奖学金类别、我校名额及奖励标准
台湾学生奖学金(本科生):
一等奖3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二等奖5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等奖8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
一等奖2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二等奖4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等奖6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
三、申请条件
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原则上,已获得过该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原则上,已获得过该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
四、申请材料
申请学生需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奖学金等级不填)并附成绩单(大一学生在申请表中注明入学成绩),于12月21日(周一)前报学办(机械楼313,梅老师处)。
所有申请学生请通过学工系统申请,最终结果以通过学工系统为准,学工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为12月21日(周一)。
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52090501转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