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各位教师:
接教育部办公厅教人厅【2015】7号文,为落实中组部相关精神,教育部将对我校因公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现请各单位通知教师于11月6日前将因公出国(境)证件(因公护照,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因公所办理的赴台通行证)上交校国际合作处(四牌楼老图书馆110办公室)。
如因未交证件对学校工作造成影响,将全校通报并停办其出国(境)手续。
东南大学国际合作处
2015.11.4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11-05浏览次数:1014
全校各单位,各位教师:
接教育部办公厅教人厅【2015】7号文,为落实中组部相关精神,教育部将对我校因公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现请各单位通知教师于11月6日前将因公出国(境)证件(因公护照,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因公所办理的赴台通行证)上交校国际合作处(四牌楼老图书馆110办公室)。
如因未交证件对学校工作造成影响,将全校通报并停办其出国(境)手续。
东南大学国际合作处
201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