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东南大学江苏省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15〕3号)文件的精神,现开展我校2015年江苏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东南大学本科在籍学生。本次评选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38名,“先进班集体”共15个。省先进个人(包括“省三好学生”及“省优秀学生干部”)分配名额请见附件;“省先进班集体”应在2014年校先进班集体中产生,省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均为差额评选,由学生处组织负责统一评审。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产生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院(系)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学生处,由学生处组织评审并将结果公示。
四、评选推荐要求
“三好学生”应在2013年、2014年连续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含三好,优干,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省三好学生”标准的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应在2014年校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五、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学生认真填写《东南大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和《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一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页,格式不要变动),先进集体填写《东南大学省级“先进班集体”申报表》和《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一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页,格式不要变动),表格见附件。
申请材料请在4月13日前报至机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机械类309辅导员处(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辅导员),未按评选标准申报及逾期不报者作弃权处理。
附件:
2.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
关于评选2015年度东南大学江苏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