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学院12级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一、 评审条件及办法
严格按照《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审办法》《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本次评选将参考机械学院2015级本科生保研的相关办法,最终成绩=课程成绩*80%+面试成绩*10%+综合能力*10%,综合能力科研分7分,素质分3分,详见《机械学院2015届推荐和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二、评选名额
12级各奖项名额为:
校长奖学金2人
国家奖学金6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14人
三、 评选时间流程安排
1、9月24日14:00前提交《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至12级辅导员处,可申请多项奖助学金,需注明优先级,但国奖、励志奖、校长奖不可兼得;
2.9月25日 评审委员会审核申报学生资格,并公示初审名单;
3.9月26日-29日组织公开评选和面试,评选中获得推荐资格的候选人在学工系统中提交相应奖项申请。(校长奖不需要学工系统申请,只需要纸质表格)
4.9月30日-10月7日公示拟推荐名单并完成学工系统中辅导员审核
5. 10月8日 评选上2014年度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另行提交3000字左右个人优秀事迹,要求感情真挚,不得抄袭。10月8日前提交辅导员处。
6.10月8日-10日 汇总各材料提交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统一开具成绩单等(个人无需自己打印成绩单)。
7.10月13日,上报学校各项材料。
四、申请材料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个人事迹(评上的同学)
校长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个人事迹(评上的同学)
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个人事迹(评上的同学)
具体请认真阅读附件并参照(模板)上的要求认真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