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本科毕业生延期离校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本科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校发[2014]114号要求,原则上2014年本科毕业生在6月27日前离校,针对因学业、就业原因延期离校的部分毕业生,可申请延期离校,要求如下:
1、 填写《东南大学2014年本科毕业生延期退宿申请表》;
2、 院系审批,学生处就业办或教务处学籍科审核,总务处同意;
3、 延期离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月5日。
4、 各院系于6月26日前将《东南大学2014年本科毕业生延期退宿统计表》报学生处施杰
东南大学2014年本科毕业生延期退宿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