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于2016届毕业生派遣工作与解约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1-12      浏览次数: 2079    发布人: 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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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关于2016届毕业生派遣工作与解约办理的通知

随着2016届毕业生签约工作的开展,自今年4月起将针对2016届毕业生开展派遣工作;同时,2016届毕业生解约办理工作也已经启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届毕业生派遣工作

(一)派遣需要的材料

派遣类别

办理报到证提交材料

就业派遣

1)户档派遣至单位(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

A.三方协议第二联(乙方留存)复印件;

B.三方协议第二联“高校毕业生接收函”原件;

2)户档派遣至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

A.三方协议第二联(乙方留存)复印件;

B.三方协议第二联“高校毕业生接收函”原件;

C.人才服务中心户档接收函或人才服务中心在协议书上加盖公章;

3)户档派遣至原籍人社局;

A.三方协议第二联(乙方留存)复印件;

B.三方协议第二联“高校毕业生接收函”原件;

C.户档回原籍申请表(就业信息网站下载);

D.单位出具同意自行解决户档证明。

4)户档派遣至第三方机构(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A.三方协议第二联(乙方留存)复印件;

B.三方协议第二联“高校毕业生接收函”原件;

C.第三方机构户档接收函;

D.单位出具同意自行解决户档证明。

出国派遣

1)户档派遣至原籍人社局;

A.户档回原籍申请表(就业信息网站下载);

B.国外高校录取offer复印件;

C.空白协议书。

2)户档派遣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A.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户档接收函;

B.国外高校录取offer复印件;

C.空白协议书。

补充:

1)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的,可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替代三方协议,同时将空白三方协议一并提交就业办。

2)单位在上海、深圳、北京、天津等地且毕业生非当地生源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户档接收函,如不能提供,可将报到证按上述表格“户档派遣至原籍人社局”或“ 户档派遣至第三方机构”处理。

3)升学的同学需要开具报到证的,参照上述情况提供材料,另需要提供录取高校的退学文件。

4)博士后不办理报到证,只需提交博士后进站通知复印件至就业办即可,可凭博士后进站调档函等材料直接去档案馆办理档案邮递。

5)肄业、结业办理报到证的,除上述表格中材料外,还需提供肄业或结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单位知悉其为肄业或结业的情况说明。

6)已经办理报到证,需要办理改派的,参照第一次办理报到证的情况准备材料外,另需要提供原报到证,原单位的解约证明(第一次报到证是开往单位的),并根据教育厅的规定,收取50元的改派费。如报到证遗失补办,可一并前往招就中心,收取100元(50元挂失+50元补办)或自行登报挂失。

7)待就业派遣的,需提交户档回原籍申请表(副书记需签字盖章);如派遣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还需提供其接收函。

(二)派遣时间

1)研究生派遣时间

2016年4月起,针对学制为2.5年的硕士研究生和学制为3年的春博办理报到证(以上两类学生毕业时间为201604);5月至6月起,针对学制为2年或3年的硕士研究生或秋博办理报到证(以上两类学生毕业时间为201607)。

具体时间待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通知。

2)本科生派遣时间

  2016届本科生将于2016年6月中旬集中派遣(具体时间待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通知)。

3)我校办理报到证流程


二、2016届毕业生解约、三方协议(就业推荐表)遗失等工作

(一)2016届毕业生解约流程


(二)三方协议、就业推荐表遗失



附件下载:


关于2016届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