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机械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9-10-28浏览次数:2058

各年级、班级: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选程序

1、学院名额分配:

等级

一等

4400元

二等

3900元

三等

2600元

名额

13

47

73

2、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9-2020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

3、申请人需通过信息门户申请,院(系)组织评审,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4、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并报教育部。


三、 评选时间安排

1、提交材料: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请在2019年10月30日下午16:00前将附件三《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交至机械楼317办公室辅导员处。

2、院内初评:

    10月31日-11月01日,院内初评并公示结果。

3、系统申请:

    在院系公示名单里的学生,在11月03日晚上22:00前登录东南大学信息门户通过资助服务-助学金进行系统申请,学院将于11月04日完成审核。

4、学校公示:

    学生处对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填写要求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申请理由及以上部分一律填好后单面打印

2、表格请勿改动任何行宽、列高等格式,申请人签名、签名日期必须亲笔签写;

3、照片尽量彩印或者粘贴;

4、红色部分改成自己的信息,再变黑后打印;

5、出生年月必须与身份证号信息匹配

6、人均月收入=家庭月总收入/家庭人口总数,请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勿虚假填写;

7、家庭成员不写本人。


五、注意事项

    已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可兼得国家助学金,但不优先考虑。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事务中心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

1、机械工程学院学工2017年1号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doc

2、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3、附件三: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示范).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