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班级: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各院(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机械工程学院学工2017年1号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名额分配
各奖项名额分配表 | |||
奖项 | 国家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15级 | 2 | 2 | 3 |
16级 | 5 | 2 | 12 |
17级 | 4 | 2 | 12 |
合计 | 11 | 6 | 27 |
三、评选时间安排
1、请申请奖学金的同学于9月27日17;00前将附件四《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送交机械楼317辅导员办公室;同时将附件五《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表》电子版填写好后发给班长,班长发给年级长,年级长9月27日22:00前发给辅导员。
2、9月28日-9月29日,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机械工程学院学工2017年1号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进行院内初评;
3、9月29日或9月30日,评比结果院内公示5天;
四、评选注意事项
1、请仔细阅读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三《机械工程学院学工2017年1号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及《大学生手册》中的《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各类奖项的评选条件。
2、注意: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8年度认定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中若申请两项奖学金,请将优先选择的奖学金填写在前面;申请表可以全部手写,其中申请人签名及日期必须手写。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附件三:机械工程学院学工2017年1号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