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诚信,与青春同行”主题活动暨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及展期协议的通知

发布者:机械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8-05-25浏览次数:844

各学院:

为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开展“诚信,与青春同行主题活动暨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及展期协议,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确保通知到位,现将有关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1. 时间地点:530中午 1330九龙湖校区纪忠楼一楼报告厅

  2. 参加对象:2018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2018年贷款到期的休学学生)2018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

    对于四牌楼校区和丁家桥校区的毕业生,也请到九龙湖要求办理。

  3. 继续读研的学生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含本校读研和外校读研)。

  4. 527日前,下载中国银行APP,并按照要求完成线上签约流程,毕业后工作的学生请按照附件1的模板完成操作,毕业后读研的学生请按照附件2的模板完成操作。

  5. 携带材料:所有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协议的学生需要携带贷款时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个人用于还款的中国银行存折(卡)及其对应的“卡详细查询单”(可到中国银行各网点打印,交易代码“037440”或“037441”)、身份证复印件、黑色签字笔。签订贷款展期协议的学生,还需携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6. 所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先登录国开行系统进行网上毕业确认,打印毕业确认表,送交纪忠楼报告厅,已经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学生综合事务服务大厅的同学可以不必重复提交。

  7. 请各学院仔细核对附件名单,查漏补缺。只有一次办理机会,过时不候。办理现场签到,通知学生务必准时参加以免影响其毕业离校手续的正常办理。

  8. 请各学院指定负责人到场,组织指导本学院学生签协议。

      

      

      

      

    特别要求:

    2015年政策调整为本校读研和校外读研的同学均可以办理展期,但是要求必须要携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如暂时没有录取通知书,必须要有院系出具的可以证明其被高校录取为研究生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学院签字盖章。

      

      

    中国银行玄武支行:洪武北路127

    联系电话:84723331-351移动电话:1531299554218951622102

    东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九龙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524

    联系电话:025-52090282Emailjshi@seu.edu.cn

      

    附件1 2018年还款协议线上功能签约模板

    附件2 2018年继续攻读学位线上申请再贴息协议签约模板


      

      

      

    东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2018年还款协议线上功能签约模板.docx附件2、2018年继续攻读学位线上申请再贴息协议签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