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机械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7-11-06浏览次数:1132

机械学院学科分委会拟定12月5日召开,请需要上会讨论学位的研究生于12月1日之前将所有材料交送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机械楼309室),逾期延后讨论!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四届第十四次会议将于2017年12月中旬召开。现要求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务必在2017年12月8日之前将学位评定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尽早公布本次分委会召开的时间,通知有关导师及研究生本人,并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


2、分委会秘书应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手册》的相关要求做好材料审查工作,如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委员会组成、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的要求,包括博士生发表文章的要求等。未达到授学位要求者,不得参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讨论。
    在打印分委会会议用表前,务必做到以下两点:
(1)将研究生的学位申请材料分类别按学号排序,仔细核对上会讨论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名单,必须保证与所收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一致。
(2)申请上会讨论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名单中,若网上系统显示未申请学位,请及时通知到研究生本人,要求其在研究生院主页“申请报名系统”进行学位申请;若网上系统显示黄色无法上会,应与学位办核对查明原因(若为缺文章的博士生,及时通知到研究生本人,要求其补交文章;若为中期筛选受警告的硕士生,及时通知到研究生本人,到研究生院培养办补办相关手续)。


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保留一份完整的研究生学位授予讨论材料,做好存档工作。


4、提醒申请学位者(包括非学历硕士生)申请学位材料上交之前,自行复印有关材料以保存备用。尤其是今后参评优秀学位论文、报考博士研究生者,必须保存学位论文评阅书(表二)及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的复印件;需对学位论文有关的课题继续进行研究者,须留存实验原始记录的复印件等。



                                          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