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班级: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选程序
1、学院名额分配:
院系 | 一等4500元 | 二等3500元 | 三等2000元 |
机械工程学院 | 21 | 45 | 80 |
2、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7-2018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
3、申请人需通过信息门户申请,院(系)组织评审,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4、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并报教育部。
三、 评选时间安排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请在2017年10月18日早9:00前在信息门户中申请。
纸质材料(附件二)10月18日17:00之前交至机械楼317办公室辅导员处;
2、10月19日-10月23日,院内初评并公示结果;
3、10月24日,院系系统审核,材料送交学生处;
4、学生处对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申请理由及以上部分一律填好后打印在一页纸上;表格请勿改动格式,申请人签名、签名日期、家庭户口,须亲笔签写或打钩。
2、红色部分改成自己的信息变黑后打印。
五、注意事项
1、已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优先考虑。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