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各年级、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励更多东大学子努力拼搏。现在全校范围开展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东南大学本科在校学生。我院各年级名额分配见下表。
年级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三好学生标兵 |
2016级 | 23 | 2 | 1 |
2015级 | 23 | 2 | 1 |
2014级 | 12 | 2 | 0 |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标准,详见附件一《东南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附件五《机械学院三好生等评优细则》。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在学生个人小结和行为规范综合考评的基础上,根据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由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统一报学校审批。各院系对民主选举产生的候选人组织评审,将评审结果公示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处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在全校公示。
四、评选推荐要求
本次评选,需通过新学工系统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以学工系统审核通过为准,推荐获奖学生必须从信息门户-奖惩服务进行申请。
因退宿无卫生成绩需进行进行破格提名的,需提交退宿证明复印件。院系提名时,请将学生的宿舍卫生成绩、体育成绩、学分绩点、行为考评等内容填写完整。
五、评选流程
1、9月11日-9月14日,班内民主评选。学生本人向班长提出申请,并填写《班内评选结果汇总表》(见附件六)(电子版)上交班长。班委组织班会,对申请三好学生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直接淘汰;对符合标准(标准参考附件一、附件五)的学生进行投票,9月14日晚22:00前班长将《班内评选结果汇总表》(电子版)上报辅导员;
2、9月15日,学院对上报的学生进行审核,并确定获得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资格的名单;
3、9月16日-9月18日,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获得相应荣誉资格的学生,9月18日前从信息门户-奖惩服务进行申请,并于9月18日中午14: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登记表(附件二或附件三或附件四)上交机械楼317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处;
4、9月20日,学院将评比结果上报校学生处。
六、评选注意事项:
1、个人宿舍卫生成绩以卫生成绩90分以上为标准,体育良好(80分以上),体育优秀(90分以上),体育成绩需两个学期均达到标准。
2、对“社会实践”栏和“班级和院系意见”栏不要过于简单和含糊,“班级及院系意见”应注明“同意推荐XXX获“XXXX”荣誉称号”。
3、不要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基本信息及自我小结部分请电子打印(签名要手写)。班级意见、院系意见请手写。
4、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报,各种评优登记表因要放入学生档案,在填写时诸如“小结”等内容不能过于简单。
5、请勿变动表格格式(表格请打印在一页上,单面打印)。
附件:
1、附件一:东南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pdf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