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生办理新就业协议的相关规定

发布者:机械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7-01-04浏览次数:1374

各位本科毕业班同学:

    按照就业办通知以及学院惯例,现将有关规定公布如下:

     1.解约:

     2017年3月,学院接受2017届毕业生解约办理。

    具体流程为,学生用户:登陆学校就业办网站(http://seu.91job.gov.cn/),点击右上角用
户登录——学生登陆(账号为学号,密码一般为学号后六位,如有改动请使用新密码登陆)——学生导航——办事大厅——办理解约,按照选项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待院系老师审核;教师用户:登陆学校就业办网站(
http://seu.91job.gov.cn/),点击教师管理——就业网站后台——用户登录——就业数据——办理解约,进行审核。院系教师审核完毕后5个工作日后,持新打印的就业协议书,原来的两份就业协议书,单位解约函(原件),到相应校区就业办盖章(四牌楼校区:周一、二、五,九龙湖校区:周三、四)。

   如有学生改签国防军工重点单位或公务员选调基层工作,请直接联系史老师,咨询办理。

  

    2.协议书遗失:

   学生、教师登陆同解约流程。点击协议书遗失办理填写相关信息,院系教师审核完成后,携带报纸遗失声明、新打印的就业协议书到相应校区就业办盖章。

   3.专利公示:

   学生登陆就业网同解约流程,①点击专利公示填写并保存相关信息;②携带专利认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到相应校区就业办公室(四牌楼校区:五四楼217,九龙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21)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③公示时间结束后,携带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科研院公章)、学生获得已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在学校网站公示证明,此证明模板一般由上海落户主管部门统一公布(导师签字,学院加盖公章)到相应校区就业办盖章。